中国历代政区沿革(7)
泰和五年(1206)并临潢府路入北京路,即为《金史地理志》19 路之制。另 外还有转运使司,掌一路财赋;提刑使司(后改为按察使司),掌一路司法, 统军司,掌一路兵马。三者与都总管府分路不同,如总管府为 19 路时,转运 司为 13,提刑司为 9,统军司为 3。此与宋制相仿。东北外兴安岭以南的黑 龙江流域设有曷懒路、婆速府路、蒲与路、速频路、胡里改路等,为地方基 层行政单位,不领府州县,只辖猛安、谋克(300 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 猛安,是军政合一的部落联盟组织),不在 20 路、19 路之列,金总管府路 下辖府、州、军(后尽升为州)、县。
据《金史地理志》载,金时有京、府、 州 179,县 683。 行省时代为元明清时期。自元代开始,中国又实行三级制的地方行政区 划。最高一级为行省,故称行省时代。行省制度实起源于魏晋以来的行台, 原为中央(台、省)的派出机构。凡地方有事,临时代中央执行任务,事毕 即罢。东魏北齐时曾分道设置过行台省。金代初年也出现过行台省制度,为 时短暂。至末年外遭蒙古、西夏、南宋三方面进攻,境内到处发生农民起义, 所设行省渐多。
蒙古入主中原,仿金实行行省制度。金代称行尚书省。元世 祖时将尚书省并入中书省,故称行中书省。起初也是临时措置,后因军事征 代的时间很长(从伐金到灭宋共 70 年),逐渐被固定下来。其职能也由只管 军事演变为兼及民政,其长官也由中央官演变为地方官。这种演变大约完成 于平宋以后。 元至元年间行省的设置和辖区都很不稳定。到 12 世纪末的大德年间才开 始稳定下来,全国分成 11 个区域。其首为中书省,即中央机构中书省直辖地 区,故又称都省、腹里。辖区相当今京、津 2 市、晋、鲁、冀 3 省及豫河北 部分和内蒙古部分地。另有 10 个行省: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 广、四川、云南、甘肃、岭北。辖区都很大。
另以高丽国置征东行省,行省 丞相由高丽王兼任。其性质与内地行省不同。 元朝末年,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和维持地方治安的需要,又分出许多行省。 如中书省分出山东行省,江浙行省分出福建行省等等。以后又成立了许多分 省,如福建行省分出了建宁、汀州、泉州分省。总之,到了元末,行省制度 已十分混乱。 明洪武初改革元代行省制度,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主管一省民 政,设都指挥使司主管一省军户卫所,另有主一省监察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 因名称和辖区未改,故而习惯上仍称省。但元代的行省官制与中央的中书省 相同,军民诸政由行省统辖,至明时遂改用地方官名称,且将一省之权分而 为都、布、按三司。洪武十三年(1380)为加强皇权,罢中书省,六部直属 皇帝。原属中书省的辖区也直属六部,名为直隶。明初建都应天府(治今南 京市),即以中央直辖的相当今江苏、安徽 2 省和上海 1 市的地区为直隶, 也称京师。永乐时迁都顺天府(今北京市),即以相当今北京、天津 2 市和 河北省大部分地区为直隶(京师)。原直隶改称南直隶,也称南京。自宣德 以后,全国一直分为两京(或称两直隶)13 布政使司,即京师、南京、山西、 山东、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 云南,合称 15 省。
本文标题:中国历代政区沿革(7)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文中有些文字或数据已经过期失效,仅供学习备课参考!
电脑版地址:http://www.cgzdl.com/shuku/49/2716.html
手机版地址:http://m.cgzdl.com/shuku/49/2716.html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文中有些文字或数据已经过期失效,仅供学习备课参考!
电脑版地址:http://www.cgzdl.com/shuku/49/2716.html
手机版地址:http://m.cgzdl.com/shuku/49/2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