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植物分类概述
第一节植物分类概述
一、分类原则
植物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对植物的认识在逐渐加深,很自然地要对它进行分类分群。最早被鉴别定名、分门别类的是各种经济植物。但长期使用的分类标准很不一致。我国明代李时珍(1518—1593)撰写的《本草纲目》就是前所未有的药用植物分类巨著。他“通列一十六部为纲”,包括植物五部,即草部、谷部、菜部、果部与木部;部下共分“六十类为目”,如木部,内含香木类、乔木类、灌木类、寓木类(寄生植物)和苞木类(竹类)。书中总共收入1195种植物。这种分类方法具有明显的人为标准,但较易应用。瑞典人林奈(Linnaeus,1707—1778)在他的著作中记载了近万种植物。他将有花植物分成24纲。分类的根据是雄蕊的数目和长短、雌蕊中心皮的连合情况等,因此出现单蕊、二蕊、三蕊等纲,无花的植物一概被归纳为隐花植物。林奈自己也认识到这个分类系统是人为的。
1859年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明确指出,一切有生命的形态之间皆存在着亲缘关系,起源于共同祖先;每个物种不是永恒存在的,都经历了或经历着形成、发展和灭亡的过程,新种不断产生,老种走向灭亡,物种不断进化发展,只有最能适应环境者才得以生存下去。达尔文进化论引起生物学飞跃性的变革,研究者纷纷寻找物种间、各类群间的亲缘关系与进化途径,并努力按此特征建立自然的分类系统,强调这种分类系统应该反映出的植物进化的顺序性。但是很长时间内,人们提出的各样分类系统仍旧停留在形态相似性的分析基础上,认为植物间拥有共同的形态和属性越多,其亲缘关系越密切。近50年来科学界开始重视诸如细胞学特征(如染色体)、花粉形态、生物化学性质等新依据,以验证和补充过去依靠形态学和解剖学所建立的分类资料和进化关系。然而这在目前还仅是开端。当今鉴定植物时仍要借助比较稳定可靠的形态特征。
二、分类单位和命名
现在采用的植物分类单位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致的,按等级高低顺序,生物分类单位依次是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每个单位还可以分出亚级或一些辅助等级。种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包含若干形态和生物学特征一致的植物个体。
现代生物学界则更多重视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间存在着交配繁殖能力这一特征,并认为“物种是可育的自然群体,与其他自然群体之间是生殖隔离的”(梅耶,1963),即分属不同种的个体不能正常杂交,即便结合也不能产生有生殖能力的后代。种间生殖隔离使各个物种成为独立的进化单位,种可在一定的环境中接受自然选择而分化形成,也可能在环境变得对它不利时消亡。植物种内的个体(植株)常分成若干群,每个群成片地分布在某个地段内,即各群在空间上互有间断,称为种群(population)。种群内植株间基因交流比较容易进行。种内如有某些个体积累了一定的形态变异,而且比较稳定,又分布在一定空间地域,据此可划分出变种(variety)。如果一些个体,虽有形态变异,但零星分布(没有一定分布区)时,可列为变型(form)。
一、分类原则
植物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对植物的认识在逐渐加深,很自然地要对它进行分类分群。最早被鉴别定名、分门别类的是各种经济植物。但长期使用的分类标准很不一致。我国明代李时珍(1518—1593)撰写的《本草纲目》就是前所未有的药用植物分类巨著。他“通列一十六部为纲”,包括植物五部,即草部、谷部、菜部、果部与木部;部下共分“六十类为目”,如木部,内含香木类、乔木类、灌木类、寓木类(寄生植物)和苞木类(竹类)。书中总共收入1195种植物。这种分类方法具有明显的人为标准,但较易应用。瑞典人林奈(Linnaeus,1707—1778)在他的著作中记载了近万种植物。他将有花植物分成24纲。分类的根据是雄蕊的数目和长短、雌蕊中心皮的连合情况等,因此出现单蕊、二蕊、三蕊等纲,无花的植物一概被归纳为隐花植物。林奈自己也认识到这个分类系统是人为的。
1859年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明确指出,一切有生命的形态之间皆存在着亲缘关系,起源于共同祖先;每个物种不是永恒存在的,都经历了或经历着形成、发展和灭亡的过程,新种不断产生,老种走向灭亡,物种不断进化发展,只有最能适应环境者才得以生存下去。达尔文进化论引起生物学飞跃性的变革,研究者纷纷寻找物种间、各类群间的亲缘关系与进化途径,并努力按此特征建立自然的分类系统,强调这种分类系统应该反映出的植物进化的顺序性。但是很长时间内,人们提出的各样分类系统仍旧停留在形态相似性的分析基础上,认为植物间拥有共同的形态和属性越多,其亲缘关系越密切。近50年来科学界开始重视诸如细胞学特征(如染色体)、花粉形态、生物化学性质等新依据,以验证和补充过去依靠形态学和解剖学所建立的分类资料和进化关系。然而这在目前还仅是开端。当今鉴定植物时仍要借助比较稳定可靠的形态特征。
二、分类单位和命名
现在采用的植物分类单位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致的,按等级高低顺序,生物分类单位依次是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每个单位还可以分出亚级或一些辅助等级。种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包含若干形态和生物学特征一致的植物个体。
现代生物学界则更多重视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间存在着交配繁殖能力这一特征,并认为“物种是可育的自然群体,与其他自然群体之间是生殖隔离的”(梅耶,1963),即分属不同种的个体不能正常杂交,即便结合也不能产生有生殖能力的后代。种间生殖隔离使各个物种成为独立的进化单位,种可在一定的环境中接受自然选择而分化形成,也可能在环境变得对它不利时消亡。植物种内的个体(植株)常分成若干群,每个群成片地分布在某个地段内,即各群在空间上互有间断,称为种群(population)。种群内植株间基因交流比较容易进行。种内如有某些个体积累了一定的形态变异,而且比较稳定,又分布在一定空间地域,据此可划分出变种(variety)。如果一些个体,虽有形态变异,但零星分布(没有一定分布区)时,可列为变型(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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