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国家组织
【成立经过】1890年4月14日,美国同拉美17个国家在华盛顿举行第一次美洲会议,决定建立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4月14日被定为“泛美日”。1948年在波哥大举行的第九次美洲会议上,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联盟遂改称为“美洲国家组织”。
【宗旨】加强美洲大陆的和平与安全;确保成员国之间和平解决争端;成员国遭到侵略时,组织声援行动;谋求解决成员国间的政治、经济、法律问题,消除贫困,促进各国经济、社会、文化合作;控制常规武器;加速美洲国家一体化进程。
【成员】正式成员35个:阿根廷、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拉圭、巴拿马、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多米尼克、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黎达加、格林纳达、古巴、海地、洪都拉斯、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基茨和尼维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危地马拉、委内瑞拉、乌拉圭、牙买加、智利、圭亚那、伯利兹。
古巴系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但自1962年以来一直被拒绝参加该组织的活动。2009年美洲国家组织第39届大会一致通过废止1962年OAS中止古巴成员资格的决议,但古巴拒绝重返该组织。
常驻观察员70个(截至2014年7月):欧盟、德国、法国、西班牙、希腊、意大利、比利时、英国、芬兰、瑞士、瑞典、丹麦、挪威、荷兰、葡萄牙、爱尔兰、卢森堡、梵蒂冈、奥地利、塞浦路斯、冰岛、俄罗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波黑、斯洛文尼亚、塞尔维亚、乌克兰、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埃及、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突尼斯、安哥拉、赤道几内亚、加纳、贝宁、卡塔尔、沙特阿拉伯、以色列、黎巴嫩、也门、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泰国、中国、瓦努阿图、立陶宛、阿尔巴尼亚、马其顿、马耳他、摩纳哥等。此外,该组织还视情邀请一些国家作为特别观察员出席全体会议。
【主要负责人】秘书长何塞·米盖尔·因苏尔萨(José Miguel Insulza),智利人,2005年5月2日当选,2010年3月24日连选连任并于5月24日就职,任期5年。副秘书长阿尔伯特·拉姆丁(Albert Ramdin),苏里南人,2005年6月7日当选,2010年3月24日连选连任,任期5年。
【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在日内瓦设有驻欧洲办事处,在各成员国设有办事机构。
【出版物】《美洲》(Americas),双月刊,英、西、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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