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口基金
【成立日期】(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Fund—UNFPA)1966年第2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211号决议,要求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人口方面向各国提供技术援助。1969年成立了“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1987年正式定名为“联合国人口基金”,属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机构。
【宗旨】加强成员国能力建设,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需求作出反应;促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提高人口意识及制订解决人口问题的战略;应发展中国家要求,采用适合其国情的方法帮助其解决人口问题; 在联合国系统的人口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协调由人口基金支持的方案和项目。
【主要负责人】执行主任巴巴图德·奥索提迈辛(Babatunde Osotimehin),尼日利亚人,2011年1月就任,任期5年。
【总部】美国纽约。
【出版物】联合国人口基金年度报告(UNFPA Annual Report),世界人口状况报告(State of World Population)。
【组织结构】(1)执行局(人口基金与开发计划署共有一个执行局),由36个成员组成,其中亚洲7个,非洲8个,东欧4个,拉美5个,西欧和其他地区12个。执行局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和主要捐助国、受援国代表性原则选举产生,任期3年。执行局每年举行2次常会,1次年会。该执行局负责审核批准人口基金的行政、财务预算等。(2)秘书处:在执行主任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3)办事处:在埃及、泰国、斯洛伐克、南非和巴拿马设有区域办事处,并设有6个次区域办事处和129个代表处。
【主要活动】援助的主要领域包括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避孕药具的研究生产、人口数据的收集分析、人口动态、人口政策与方案的制订与评估、人口教育和宣传、老年及妇女人口研究、专业人员的培训等。人口基金在约150个国家或地区开展项目或提供技术援助,帮助提高妇儿健康水平,防止艾滋病传播和性暴力,降低孕妇死亡率。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口基金执行局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和两次常会,主要审议执行主任年度工作报告、人口基金定期评估报告、对人口基金的捐款承诺、人口基金内部审计和监督报告,并核准国别方案等议题。
【同中国的关系】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人口基金同中国的关系逐步发展。1978年5月,人口基金与中国在北京签署《谅解备忘录》。30多年来,双方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扶贫、人口普查数据研究、人口学研究与人口教育、避孕药具研制、艾滋病防治、性别平等、人口老龄化、南南合作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自1994年开罗人口与发展国际会议后,人口基金重新调整援助资金的分配标准,中国从重点受援国成为一般受援国。
【驻华代表机构】设立于1978年。现任驻华代表为阿里·霍克曼(Arie Hoekman,荷兰人)。办公地址:北京市亮马河路1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大楼1单元161。电话:010-653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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