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学的定义和学说
要了解人文地理学的定义,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地理学。然而给地理学下 一个定义,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了。从上面所述的地理学发展史中,可以 说地理学有三方面的含义: (1)地理学是地球表面上现象的描述和记录; (2)地理学是对某一特定区域内各种现象的相互关系的研究; (3)地理学要了解的是现象的空间分布和空间结构及其演化过程。 有了这些认识,地理学就可以与其他科学分立,因为它是着重“空间” 问题的。在这大前提之下,就易于区别人文地理学和自然地理学。因为前者 着重在人文现象而后者侧重于自然现象。有人认为人文现象和自然现象间有 着“中间”地带。这地带十分重要,因为它正是地理学所要研究的。因此地 理学者面临抉择:不能完全放弃自然,也不能摒绝人文,应该将二者融和沟 通起来。这可能是地理学的未来使命。美国地理学家詹姆斯(Preston E.James,1899~1985)曾说:“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的区分,模糊了而 不是澄清了地理学的真正性质。”综上所述可知,人文地理学是研究地面上 各种人文现象的分布、演变、扩展、传播以及人类社会活动的空间结构的一 门学问。它以人地关系为基础,而人地关系随着人类社会活动的进化而连续 变化。 在人文地理学上,可推李特尔为创始人。他用比较法来研究世界各地区 各种地理现象的因果关系。自 1817 年出版第一部书后,陆续出版了 18 部书。 虽然他曾在某些方面把人地关系归于“神”的意旨而变成唯心的“目的论”, 但他划出了人文地理学的轮廓。他提出人文地理的主旨是研究人与地的关 系。在这个大宗旨之下,人文地理学有了各种论说。 1.环境决定论 德国地理学家拉采尔被公认为环境决定论的倡导者。他是德国莱比锡大 学的教授,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他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他原来是研 究生物学的,在他的《人类地理学》一书中,把人当作生物进化的最后胜利 者,并以此来研究人类在自然支配下如何生活,如何分布。他也把国家视为 一个生物有机体来说明国家的盛衰,想由此建立一般法则。他的中心思想是 “地理学是研究自然与人类之间,舞台与历史之间相互关系的学问”。他把 人文地理学当作生物地理学,因而历史便成为无生命的机械运动,而完全忽 视了人类能够创造、改变自然的积极一面。他又提出“空间”和“位置”的 概念。他在空间分析中提出“生存空间”的生态学概念。同时认为“位置” 是随历史变化的。这二者是他为说明自然与人类关系的论据。因此达尔文的 “生存竞争”就变成拉氏的“空间竞争”。他认为空间竞争可见于民族移动 的现象中。在同一民族之中,又有职业分化现象。这些就成为社会体制进化 的力量。换句话说,他认为人和其他生物一样,他的活动、发展和分布,无 一不受自然环境的严格限制。他的论调太死板且极有成见,可是地理学教授 迭更生(Robert E.Dickinson,1905~1980)却认为拉采尔是“第一个系统 地说明文化景观概念的人”,因而是“所有对人文地理学有贡献的人中最伟 大的一位”。 拉氏的学说在美国也曾盛行。这主要是他的美国学生森普尔的缘故。森 普尔女士曾任教于芝加哥大学和克拉克大学,她的名著《美国的历史和地理 环境》、《地理环境的影响》在美国风行一时。锡拉兹大学的詹姆斯和葛德 石(George B.Cressey)两位著名的地理学教授均为其门生。前者专长于人 文地理学而熟知拉丁美洲;后者专长于自然地理而熟知亚洲。然而他们并不 同意森普尔的学说。另有两位地理学家赞同森普尔的环境论。一位是耶鲁大 学的亨廷顿(Ellsworth Huntington,1876~1947),在他的《气候与文明》 一书中特别强调气候对人类文明的决定作用。还有一位是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的泰勒(Griffith Tayler)教授。他们二位所写的教科书大大影响了北美洲 的地理学界。 2.或然论 法国的地理学前驱白兰士受到李特尔区域地志的影响,认为人文地理的 重要课题是研究人类如何适应自然环境。人是一个积极因素,不能用环境控 制来解释一切人类事实。在他的《人文地理学原理》一书中提及单纯的地理 条件(自然)是不可能直接影响人类的。必须要通过社会的要素才能对人类 起作用。在人地关系上,他认为人类除了生理机能影响自然外,同时还通过 社会的生产过程(技术)而与自然结合在一起。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社会的 生产过程符合历史发展原则,那么就可以从历史发展过程来认识人类社会与 自然的相互关系。同时自然条件的具体内容在历史上是受到限制的。他又提 出人类的生活方式即为社会、历史、心理等要素的复合体。他把动植物生态 学中的生活形式导入人文地理的研究中。白氏认为创造社会历史的人类才具 有选择自由的可能性。自然环境本来就受到社会的、历史的限制。由于这个 思想的发展,才摆脱了拉采尔的有机自然观而克服了自然环境论的思想。在 这方面,白氏的功绩是很高的,他把人文地理学的重心从自然转移到人,认 为人类生活方式不完全是环境统治的产物,而是各种因素(社会、历史、心 理等)的揉合体。同样的环境可以产生不同的生活方式。环境只提供可能性, 它的被利用要完全取决于人类的适应能力。因此他的说法被称为或然论。白 氏重视综合性的区域研究,他是法国区域地理研究的创始人。 白吕纳是白兰士的学生,他于 1907 年在洛桑大学开设了西方国家第一个 人文地理学讲座。他所著的《人地学原理》把人文地理学内容分为三纲六目, 即: (1)地面上不能生产者——房屋和道路; (2)动植物的利用事业——耕种和畜牧; (3)经济上的掠夺事业——开矿、渔猎和林业。 他在书中举了几个小区域作为例子来阐明人地相关原理的具体应用。他 认为自然是固定的,人文是无定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常随时代而变化。 3.生态论 美国地理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巴罗斯(H. H. Barrows,1877~1960) 创议人文地理学是研究人类生态的。他认为人文地理学应称为“人类生态 学”。他主张地理学的目的不在于探究环境本身的特点和客观存在的自然现 象,而应该研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反应。人是中心,一切其他现象只有当它 们涉及到人对其反应时,才需加以说明阐述。他认为历史学研究人类在时间 上的关系,地理学则着重分析人类在空间上的关系。他提出地理学的中心应 从极端的自然方面转移到人文方面,而在人文方面则应该详细研究人对自然 环境的反应:既不是人类完全受自然的控制,也不是人类对自然的适应,因 此应称为生态论。 4.文化景观论 美国地理学者,加科福尼亚大学教授索尔(GarlO. Saner,1889~1975) 在 1925 年发表《景观的形态》一文主张,用实际观察地面景观来研究地理特 征。他认为地理学是研究地球表面的各种事物,包括自然事物和人文事物以 及它们在各地区差异的学科。他主张以解释文化景观作为人文地理的研究对 象。景观一词把自然与人文兼收并蓄,体现了地理学的整体性,景观论在苏 联受到重视。 5.文化史层说 文化史层一词(Sequent Occupance)是美国地理学家,哈佛大学的惠特 莱西(Derwent Whittlesey)、锡拉兹大学的詹姆斯(Preston E.James)和 芝加哥大学的罗伯特(Robert Platt)等人一起创造的(作者译为“文化史 层”,国内李旭旦教授译为“连续居住”)。他们认为地理学的目的不是解 释人类受自然环境的控制,也不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而应该是了解一 地区的文化史层。所谓文化史层是指自然环境对各民族都是中立的。地面现 象的差异完全是由于各民族的文化背景、能力、态度而改变的。在同一环境 的地区内,不同的民族在不同时期居住,就在地面上遗留下了不同的文化遗 迹。因为文化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土地利用方法、不同的聚落形式和经济生 活。此即称为文化史层。文化史层是美国地理学上重要的观念,在欧美已十 分普遍。这种观念刚好与环境决定论相反。它认为人类的文化决定地面上的 一切,可称之为“文化决定论”了。这种论述认为地面现象都受人类文化的 影响。举例来说,煤在地上的分布本不重要。可是人类发明了蒸汽机,煤的 分布就变得十分重要了。同样石油也是如此,一有了飞机,石油是不可或缺 的资源了。没有原子弹以及核的其他利用,则铀在地上的分布毫无意义。可 见地面上的许多现象,由于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而赋予新的意义。再举例来 说,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地广人稀、作物有限,原始居民过着简陋的生活。 在阿拉伯人侵入以后,地面就起了变化。首先阿拉伯人带来了枣子,可在本 地种植又带来了骆驼,成为“沙漠之舟”,扩大了人们的活动范围。其后法 国人来到其地,地面再度发生变化。首先,将枣子商业化,远销至其他地区; 其次,开挖井水,水源增加而使人口增长。换句话说,撒哈拉地区因为在历 史上曾被原始居民和阿拉伯人以及欧洲人连续占有和改造,遗留下不同的地 面现象和不同民族的文化遗址。因此,文化史层是地理学上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标题:人文地理学的定义和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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