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学过程之地理教学原则
第二节 地理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教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教学过程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科学地制订和贯彻教学原则,是教师优化教学方案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从因果关系上说,前一节所述教学规律是因,而教学原则是果,人们就是根据客观教学规律制定出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教学原则。
一、地理教学原则的制订
地理教学原则是指导地理教学过程的基本准则,是客观教学规律的主观反映。它包括教学活动和学习活动两方面,全面反映地理教学过程的要求。掌握地理教学原则有助于学习马克思主义教育哲学和唯物辩证法。同时,地理教学原则对于地理教师正确解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备课和教学组织形式等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教学实践证明,教师遵循地理教学原则,就可自觉地按照教学规律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巴班斯基说:“只有完整地运用所有的教学原则,保持它们的密切联系和注意应有的分寸,才能保证现代学校的有效教学。”可见,教学原则也是检查地理教学效果的重要尺度。
(一)制订地理教学原则的依据
地理教学原则要正确地反映地理教学规律,指导教学过程,必须要有其客观的依据。
1、依据一般教学原则
地理教学过程具备一般教学过程的特点,符合一般教学规律。因此,在制订地理教学原则时要依据一般教学原则。换言之,地理教学原则是一般教学原则在地理教学中的体现。依据一般教学原则制订地理教学原则,不是指在数目或原则形式上的某些相似,而是将一般原则在地理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化,并且制定出贯彻每项原则的具体地理教学要求,即地理教学的规则。
2、依据地理教育目的
地理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完成地理教学任务和实现教育目的。现代地理教学原则是为了使广大青少年的体、智等得到充分的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公民,为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个目的而提出来的。偏离这一条,地理教学原则就会偏离现代社会对人材培养的要求。因此,地理教学原则必须体现这种精神。
3、依据地理教学过程的规律
地理教学规律是教学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地理教学原则虽然在形式上是主观制订的,但它却是规律的反映,其根本内容还是客观的。对于地理教学规律,人们只有探索、发现、认识和遵循,而不能创造。对于地理教学原则,人们可以依据已被认识到的规律进行制订和修正,使之更科学地指导教学过程。由于人们认识地理教学规律的程度直接被反映到教学原则体系中,因此地理教学原则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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