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岛国论坛
【成立日期】 1971年8月5日至7日,斐济、萨摩亚、汤加、瑙鲁、库克群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惠灵顿召开南太平洋7方会议,正式成立“南太平洋论坛”,并决定此后每年召开一次会议。2000年10月,论坛更名为“太平洋岛国论坛”。
【宗旨】 加强论坛成员间在贸易、经济发展、航空、海运、电讯、能源、旅游、教育等领域及其他共同关心问题上的合作和协调。近年来,论坛加强了在政治、安全等领域的对外政策协调与区域合作。
【成员】 16个成员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萨摩亚、汤加、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所罗门群岛、瑙鲁、图瓦卢、马绍尔群岛、帕劳、库克群岛、纽埃。
2个联系成员:新喀里多尼亚、法属波利尼西亚。
11个观察员:托克劳、瓦利斯和富图纳、英联邦、亚洲开发银行、美属萨摩亚、关岛、东帝汶、联合国、非加太集团、中西部太平洋金枪鱼管理委员会、世界银行。
2009年5月,太平洋岛国论坛宣布中止斐济成员资格。
【主要负责人】秘书长图伊洛马· 内洛尼· 斯莱德(Tuiloma Neroni Slade, 萨摩亚人)于2008年8月当选,2011年9月连任。负责战略伙伴关系与总体协调事务的副秘书长费莱蒂· 特奥(Feleti Te'o, 图瓦卢人)。负责经济管理和安全事务的副秘书长安迪·冯泰(Andie Fong Toy,新西兰人)。
【总部】 论坛秘书处设在斐济首都苏瓦。
【出版物】《秘书处年度报告》(Pacific Islands Forum Secretaritat Annual Report);《论坛述评》(Forum Review),月刊。均为英文。
【组织机构】 1972年建立常设机构——南太经济合作局(SPEC),1988年改称南太论坛秘书处。设论坛秘书长,由论坛成员国政府代表投票产生,对论坛成员国负责;设副秘书长,系合同聘用,协助秘书长工作。下设政治、国际和法律事务司、贸易和投资司、发展和经济政策司、协同服务司(行政),各司设司长。论坛秘书处总部共有约120名官员和职工。在悉尼、奥克兰设有贸易与投资专员署,在东京设有太平洋岛屿中心,2002年在北京开设驻华贸易代表处(2012年3月更名为“太平洋岛国贸易与投资专员署”),2003年底在日内瓦设立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处。
论坛秘书处财政预算由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各支付1/3,其余部分由其他岛国成员分摊。目前向秘书处提供捐助的国家、地区和组织主要有: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法国、法属波利尼西亚、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英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台湾。
论坛秘书处和8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组成太平洋地区组织理事会(CROP),由论坛秘书长担任主席。这8个组织为:论坛渔业局(FFA)、斐济医学院(FSchM)、太平洋岛屿发展署(PIDP)、太平洋电能协会(PPA)、太平洋区域环境规划署(SPREP)、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SPC)、南太平洋旅游组织(SPTO)、南太平洋大学(USP)。 2004年太平洋岛国论坛首脑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对地区组织进行机构重组。2006年,论坛首脑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地区机制框架报告》,为地区组织机构重组描绘了“路线图”。根据论坛有关决议和《报告》,地区组织将整合为3大类,分别是政治政策类、技术服务类和教育培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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