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理核心素养的内涵与构成
地理核心素养的培育已成为深化地理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关于“什么是地理核心素养”?至今还没有确切的定论,这无疑给中学地理课堂教学变革带来不小的困惑。
一、地理素养和地理核心素养的内涵
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洲联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素养( competence)”的研究,并以此为核心推进课程建设。其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开展了“素养的界定与选择”专题研究。该项研究对“素养”和“核心素养”进行了界定,并成为“国际学生评量计划”( PISA)的重要依据。该研究认为:“素养”是个体在特定的情境下能成功地应对情境的复杂要求与挑战,并能顺利地执行生活任务的内在先决条件。“素养”是可教、可学、可测的,是经由后天学习获得的,它可以通过有意的人为教育加以规划、设计与培养。该研究在对素养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还进一步提出了个体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个人终身发展所必须具备的“核心素养”,认为“核心素养”是不同学习领域、不同情境中都不可或缺的共同底线要求,是关键的、必要的也是重要的素养。该研究通过对多学科核心素养的整合,将“核心素养”归纳为“能互动地使用工具”“能在异质社群中进行互动”和“能自律自主地行动”等方面。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素养”是指一个人平时的修养,而“修养”是指人的综合素质,包含四种基本含义:①培养高尚的品质和正确的待人处世的态度,求取学识品德之充实完美;②科学文化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所达到的一定水平;③逐渐养成的待人处事的正确态度;④智力,性格。综合上述含义,“素养”可以定义为个人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是由训练和实践而获得的技巧或能力,包含了个体平时修习而成的知识、能力、品德、观念、方法等。根据其属性不同,可以将素养分门别类。例如,根据应用领域不同,可以将素养学科化,如语文素养、数学素养、地理素养、艺术素养等;根据素养对个体发展的必需程度和功效不同,可以将素养分为一般素养和核心素养。
王向东、袁孝亭在《地理素养的核心构成和主要特点》-文中,比较详细地阐述了地理素养的构成要素和组成部分。他们认为:“地理素养是指学习者经过地理学习后所养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品格,包括地理知识、地理观点、地理方法、地理能力、地理态度、地理情感等构成要素,可以分为地理科学素养、地理人文素养和地理技术素养等三个部分。地理素养具备综合性、空间性、动态性、终身性、现实性和实践性等基本特点”[2]。虽然该文标题中冠有“核心构成”的字样,但全文阐述的却是地理的基本素养,涉及地理教育中的全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而非地理核心素养。
钟启泉在《核心素养的核心在哪里:三大领域的研究成果有助于加深认识》-文中指出:“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借助学校教育所形成的解决问题的素养与能力。核心素养是作为客体侧面的教育内容与作为主体侧面的学习者关键能力的统一体而表现出来的。”李家清在《核心素养:深化地理课程改革的新指向》-文中指出:“地理核心素养应是在‘地理素养’的基础上,更加关注个体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个人终身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关键素养,其在本质上应是一般地理素养的精髓和灵魂,在数量上是少而精、在功能上是最重要和最必要的地理素养。”“地理核心素养体系包括基于地理空间视角下的地图技能、地理信息技术能力、国际理解、全球意识、人地观念、可持续发展观这六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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