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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作者:地理人 来源:未知 时间:2022-11-11 阅读: 字体: 在线投稿

【成立】1985年12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七国首脑齐聚达卡,通过《南亚区域合作宣言》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宣告南盟正式成立。

【宗旨】根据《南盟宪章》,南盟的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在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在国际论坛上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彼此合作;与具有类似目标和宗旨的国际及地区组织进行合作。

《南盟宪章》特别规定了南盟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各级机构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做出决定;(2)不审议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3)联盟框架内的合作应在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别 国内政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4)联盟合作不应取代双边和多边合作,而是对其进行补充;(5)联盟合作不应与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

【成员】 8个: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观察员】 9个:中国、日本、韩国、缅甸、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伊朗、毛里求斯。

【总部】南盟秘书处设在尼泊尔加德满都。尼泊尔人阿琼·塔帕(Arjun Bahadur Thapa)2014年3月起任南盟秘书长。

【组织机构】(1)峰会:南盟的最高权力属于各国 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峰会。峰会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东道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会议主席。(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 长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每年召开两次会议。(3)常务委员会:由成员国外秘组成,负责全面 监 察和协调各项计划,核准项目和方案及其筹资方式,决定部门间优先事项,调集域内外资源,寻找新的合作领域等。(4)技术委员会:根据“南盟一揽子行动 纲 要”,成立了农业与农村发展、卫生与人口活动、妇青幼、环境与林业、科技与气候、人力资源开发、运输七个技术委员会。此后,南盟还设立了信息与通讯技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旅游、能源等五个工作组。(5)秘书处:南盟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6)特别部长会议:迄今已就成员国共同关心的商贸、儿童、妇女、环境、残疾人、住房等领域问题分别举行过会议。(7)经济合作委 员会:由成员国商务和贸易部秘书组成,已成为南盟处理经贸问题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域内经贸合作。(8)区域中心:已分别设 立 了农业信息中心(达卡)、结核病中心(加德满都)、气象研究中心(达卡)、文献中心(新德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伊斯兰堡)、海岸区域管理中心(马累)、信息中心(加德满都)、能源中心(伊斯兰堡)、灾害管理中心(新德里)、文化中心(科伦坡)和林业中心(廷布)。

【主要活动】南盟迄已举行十七届峰会,分别于1985年在孟加拉国达卡、1986年在印度班加罗尔、1987年在尼泊尔加德满都、1988年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1990年在马尔代夫马累、 1991 年在斯里兰卡科伦坡、1993年在达卡、1995年在印度新德里、1997年在马累、1998年在科伦坡、2002年在加德满都、2004年在 伊斯兰堡、 2005年在达卡、2007年在新德里、2008年在科伦坡、2010年在不丹廷布、2011年在马尔代夫阿杜市举行。

近年来,南盟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2004年第12届南盟峰会通过《南亚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各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逐步降低关税,7年至10年内从当前的30%左右降至0%-5%。2005年第十三届峰会就发展区域经济、消除贫困、打恐、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加强合作制定50多条措施,宣布2006年至2015年为南盟 “减贫十年”。峰会决定吸收阿富汗为新成员,并接纳中国、日本等国为观察员国。2007年第十四届峰会决定加强基础设施、能源和经贸等领域合作,设立南亚大学、地区粮食银行和南盟发展基金。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观察员首次派团出席峰会。2008年,第十五届南盟峰会签署了南盟发展基金宪章、南亚地区标准组织协议、司法互助公约和阿富汗加入南亚自贸区议定书,修改了观察员指导原则,吸收澳大利亚和缅甸为观察员。2010年4月,第十六届南盟峰会发 表了《廷布宣言》,签署了《关于气候变化的廷布声明》、《南盟环境合作公约》、《南盟服务贸易协定》等文件,宣布在廷布设立南盟发展基金秘书处。2011 年,第十七届南盟峰会强调加强区域联通,早日落实南亚自贸协定,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南盟八国领导人签署了《应对自然灾害快速反应协定》、《南盟种子银行协定》等4份合作文件。第18届南盟峰会拟于2014年11月在尼泊尔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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