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成立日期】(Communauté Economique et Monét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CEMAC)1983年10月18日,中部非洲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签署成立“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
【宗旨】促进和加强成员国间的协调、合作与均衡发展,提高在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自主能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巩固和平,为非洲的进步与发展做贡献。主要目标是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各种贸易壁垒,制定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建立共同的对外贸易关税率;协调各成员国的国内政策,逐步取消在人员、财产、劳务、资金等方面自由流动的障碍,建立合作和发展基金,促进内陆、小岛和半岛欠发达国家的发展。
1999年第9次峰会确定如下的优先目标:提高维护和平、安全与稳定的能力,加快经济、货币和人文一体化进程;设立共同体财政自主机制。
【成员】10个(2009年):安哥拉、布隆迪、喀麦隆、中非、乍得、刚果(布)、刚果(金)、加蓬、赤道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卢旺达于2007年6月退出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主要负责人】现任执行主席为乍得总统伊德里斯·代比(Idriss Déby)。秘书长纳苏尔·盖朗杜克西亚·瓦伊杜(Nassour Guelendouksia Ouaido ),乍得人。
【总部】总秘书处设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
【组织机构】 (1)共同体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最高决策机构。每年开会1次,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由东道国元首任主席。(2)部长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主席由各成员国有关部长轮流担任。(3)总秘书处:主持共同体日常工作,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4)法院、咨询委员会、专门技术委员会等。
【主要活动】截至2012年6月共召开了15次峰会,地点和时间分别是:布拉柴维尔(1984年12月)、雅温得(1986年1月)、利伯维尔(1987年8月)、金沙萨(1988年2月)、班吉(1989年3月)、基加利(1990年1月)、利伯维尔(1991年1月)、布琼布拉(1992年5月)、马拉博(1999年6月)、马拉博(2002年6月)、布拉柴维尔(2004年1月)、布拉柴维尔(2005年6月)、布拉柴维尔(2007年10月)、金沙萨(2009年10月)、恩贾梅纳(2012年1月)
2005年6月7-8日,共同体第12次峰会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举行。会议重点讨论了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千年发展计划、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计划、一体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与行政财政和预算等问题,发表最后公报和声明,强调要切实执行2004-2008年度实现中部非洲自由贸易区计划,敦促有关国家尽快签署共同体一体化税费协议,就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优先项目达成一致并决定成立优先项目后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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