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共同市场(2)
2012年12月,南共市第44届峰会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会议接纳玻利维亚为第六个成员国(尚待各成员国议会批准),并就金融合作、社会、科技一体化等议题进行讨论并发表联合声明,特别强调将加强与中国和欧盟的关系。会议决定继续暂停巴拉圭成员国资格。
2013年7月,南共市第45届峰会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会议就巩固关税同盟、深化一体化进程等进行讨论并发表共同声明,决定在巴拉圭总统卡特斯8月正式就职后恢复该国成员国身份。南共市还宣布将申请成为中美洲一体化体系观察员,在非洲设立联合商务处,推进与欧亚关税同盟商签经贸合作协议等。
2014年7月,南共市第46届峰会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围绕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地区经贸合作、推进地区一体化进程等进行讨论并发表共同声明。此外,还就南方银行、推动建立南共市-ALBA-“加勒比石油计划”-加勒比共同体互补经济区、支持阿根廷在主权债务重组问题上的立场、(维护)无人陪伴的未成年移民权利、加沙地区局势等发表特别声明。
【对外关系】南共市积极发展同世界主要国家或集团的关系,已同中国、欧盟、东盟、日本、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建立了对话或合作机制。
与欧盟关系:1995年12月南共市与欧盟签署了《区域性合作框架协议》,决定2005年建成跨洲自由贸易区。1998年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启动与南共市四国和智利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南共市第14次首脑会议对欧盟提出的谈判倡议予以积极回应,在第16次首脑会议上协调了和欧盟谈判的共同立场。1999年6月,欧盟与南共市宣布将于当年11月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原则、方式和非关税问题正式开始磋商,2001年7月1日启动关税和敏感商品的谈判。2002年5月,在第二届欧拉首脑会议上,南共市与欧盟决定于7月开始新一轮自由贸易谈判,至2002年11月,南共市与欧盟共进行了八轮贸易谈判,并取得了重大进展。2004年因在农产品和工业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分歧严重,南共市与欧盟中止自贸谈判,2010年5月双方宣布重启自贸协定谈判。2013年1月,双方在首届欧盟-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峰会期间就自贸谈判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于2013年第四季度前提交各自谈判条件。同年12月,应欧盟请求,双方推迟谈判进程。2014年7月,南共市第46届峰会共同声明中表示,南共市方面已形成与欧盟谈判的共同立场,愿与欧盟早日完成条件交换。
与安共体关系:2003年12月南共市第25届首脑会议上,南共市与安共体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商定在未来10-15年内逐步取消关税,并自2004年4月开始制定减免关税产品清单。
与其他国家关系:南共市于1996年与智利、2002年与墨西哥签署经济互补协议。1998年7月,南共市及其联系国首脑与南非总统曼德拉共同签署了关于扩大南共市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贸易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南共市分别与印度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签署贸易优惠协定,与摩洛哥签署贸易框架协议。2005年,南共市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12月,南共市同古巴、印度、印尼、马来西亚、韩国、埃及、摩洛哥等7国在发展中国家全球贸易优惠制度框架(SGPC)内签署关税优惠协定,同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签署自贸框架协议。南共市分别于2007年与以色列、2010年与埃及、2011年与巴勒斯坦签署自贸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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