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知识之九-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与体系(12)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地震部门与宣传、教育部门,有关学术团体相配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以及举办讲座、报告会,印发科普读物、画册,与音象制品,办展览,在街头、校园、乡村建科普画廊,出板报,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课外兴趣小组和夏令营,举行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并抓住《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唐山、松潘等地震纪念日、地球日、环境保护日,或国内外恰好发生影响很大的地震的机会,将日常科普宣传与特定时机、特定场景的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开展了大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近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了基于Internet网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现代化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与示范学校,有的省区还把防震减灾知识列入乡土知识课本,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
(3)做好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质准备
《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地震重点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适当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
(4)建立地震灾害保险制度
《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这是一项试图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尽快改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薄弱状况的国家计划。
虽然由于农村的建筑物与人口都不如城市那么密集,农村单次地震的灾害远不如城市的严重,但是,农村范围大,发生地震的频次却比城市大得多。而且,由于农村房屋选址更不注意,建筑质量更差,小震也可能致灾,甚至小震可能造成大灾。例如,2006年7月22日云南盐津5.1地震造成22人死亡,13人重伤,101人轻伤,就是因为建筑质量差,不抗震。地处高山峡谷,地理环境差,地震又遇下雨,中等地震也造成滑坡、泥石流与滚石。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导致5级左右地震也造成这么严重的伤亡。不只是贫穷的西部偏远山区,就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也存在这个问题。东部富裕的农民盖了许多新房,但大多未经正规设计,一般没考虑抗震问题,有的甚至由于缺乏抗震知识,采用了不恰当的装饰而增添了地震灾害。1990年2月10日江苏省太仓市与常熟市交界处发生5.1级地震,宏观震中位于太仓市沙溪镇附近,造成26人伤亡(其中死亡2人,均为间接死亡),经济损失达1.6亿元人民币,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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