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知识之九-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与体系
9.1 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与指导思想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既突出了预防地震灾害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单位从事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关注的重点,同时又强调了防御与救助两个方面的工作必须相互结合,防震减灾才能取得实效。
2000年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进一步把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概括为:坚持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提高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应急救助和抗震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三大工作体系:专家为主、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执法严格、常备不懈的震灾预防体系;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地震救援系统。
9.2专家为主、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从第六讲介绍的震例可以看到,想预报一次强震,必须了解强震前由中小地震反映的地震活动性变化,以及由地震波、地形变、地下流体(水位、水温和水化)、地电和地磁等反映的与地震孕育过程有关的前兆现象。这就需要建设和运行多学科综合性地震及前兆监测网,并配备有先进的通信系统,以便将所获取的地震与各种观测数据及时传递到分析预报部门,及时处理、提取前兆信息,做出有无强震的判断,以及如果将要发生强震,对可能发震的时间、地点和震级做出预测。这样的一套工作系统被称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地震预报至今还是世界科学难题,地震观测与前兆信息的提取,以及地震预报方法研究都有很高的科技难度,为了推进地震预报以减轻地震灾害,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专门的地震部门和研究机构,有专业人才研究、建设和维护地震及前兆监测网,探索、实践和管理地震预报。同时,由于地震预报尚未过关,地震预报涉及面很宽,需要各方面力量从不同思路探索,共同努力。在上一个地震活跃期,曾有不少理论物理学、数学、天文学、海洋学,以及地震系统以外的地球科学著名专家参与地震预报研究,为海城,松潘—平武等地震成功预报作出了贡献。在监测预报实践中,一方面强震前可能出现的各种前兆量可能很小,需要高、精、尖的专业仪器监测和专家分析,另一方面各种前兆量随距离迅速衰减,专业台网密度有限,群众测报网,特别是靠近震中的企业台和群测点有可能发挥重要作用。更何况,震前可能出现量大面广的各种宏观异常,更需要群众及时观察和报告。在第六讲介绍的海城,松潘—平武地震预报成功的震例中,群众测报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建设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必须以专家为主,专群结合。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以地震预报为主要目标,但也是整个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例如,为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需要地震目录和地震活动性资料,而这正是地震台网提供的。又如,地震应急救援要求出动越快越好,前提是有又快又准的高质量速报,而速报又是地震台网的基础工作。地震监测台网不仅是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基础,也可为地壳结构与地球内部构造、大地电磁场、重力场、大地形变、地下流体、地热与地球化学等地球科学研究提供基础资料。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涉及面很宽,本讲不打算详细介绍每一个方面的工作,只想对几个要点,如“多学科综合观测”、“统一规划与分类分级管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鼓励地震预报研究与地震预报统一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等简要地作一些说明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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