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种地理学
人种地理学是研究人类各人种的形成、地域分布、迁移及其与地理环境关系的学科,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
人种或种族,是指在体质特征,如肤色、眼色、发型和发色、身长、面型、头型、鼻型等,以及血型、遗传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某些共同遗传性状的人群。在生物学上,世界现生的人类都属于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的智人种。
由于过去人类受到自然界的严重束缚,各个人群长时期地生活在相当隔离的各个地理环境中,在体质上形成了互不相同的适应性特征,这些特征世代相传,致使人类分衍成为若干具有明显体质差异的种族。因此,不同的人种或种族实际上是智人种的各地方性亚种。
法国贝尼埃和瑞典林奈早在1684年和1758年就对世界人类进行了人种划分,但是第一个用科学方法对人种进行研究的是德国格丁根大学教授布卢门巴赫。他在1775年发表《人种的自然起源》,依据肤色、发型、身高等体质特征和原始分布区域,把人类划分为五个人种: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亚美利加人种、马来人种。这个划分其实是人种的地理分类。
1800年,法国居维叶把人类划分为三个人种: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和尼格罗人种。1870年,英国赫胥黎把人类划分为四个人种: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尼格罗人种和澳大利亚人种。1927年,当时任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的澳大利亚地理学家泰勒发表著作《环境与人种》,详述了气候、地形、水文等自然因素对人种的影响,以及各人种的区域分布,有力地促进了人种地理学的建立。
1929年,德国伦什依据人种一词本身带有地理分布的性质,以及各人种之间愈来愈混合等事实,倡议用“地理人种”和次一级的“地域人种”两个词。1961年,美国加恩提出更低一级的“小人种”—词,并首次采用上述三级系统,把全世界人类划分为9大地理人种,22个地域人种,发展了人种地理学。
人种地理学主要研究人种的分布。300多年来,学者们对世界人种的分类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方案。用肤色和发型等体质特征划分人种的三分法和四分法流行时间很长。
三分法将世界人种划分为三大人种:源于中亚和东亚干旱草原与半沙漠地区的蒙古人种,又称亚美人种,主要分布于亚洲、南美洲、北美洲和北极地区;源于非洲赤道地区的尼格罗人种,又名赤道人种,原主要分布于非洲,由于殖民主义者的贩卖等一系列原因,该人种后来广布南、北美洲;源于南欧、北非和西亚接壤地区的高加索人种,又名欧罗巴人种,1500年前,主要分布于欧洲、北非、西南亚等地,以后该人种的足迹遍及世界,特别是在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
四分法则将澳大利亚(原住居民)人种单独划出,与上述三大人种相并列。澳大利亚人种分布于澳大利亚、新西兰、塔斯马尼亚等地。
20世纪60、70年代以后,学者们采用更精确的方法研究血型、遗传因子和免疫系统,并综合考虑体质特征和地域障碍等因素后,将人类划分为7~9个地理人种。
人种的迁移及其对分布的影响。例如公元1500年以后高加索人种向南、北美洲和澳大利亚等地迅速扩张,随之尼格罗人种向南、北美洲等地大量迁移,使世界人种分布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促进了各人种之间的融合,产生一些新的人种。
不同的人种带有不同地理环境的印痕,如尼格罗人种由于长期生活在热带地区,形成了一系列话应性生理特征,黑色的肤色可保护皮肤免受日光的灼伤;浓密的卷发可防止头被日光晒昏;宽厚的鼻、唇扩大了粘膜面积,可促进蒸发散热。北欧地域人种长期生活在较寒冷地区,鼻子高而狭窄,使冷空气经过预热后再进入气管和肺部;肤色浅白,可使皮肤少受冻伤;身材高壮。
人种地理学是地理学的一个分支,也是人种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地理学中,有人把它划归为自然地理学的分支,也有人把它划为人文地理学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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