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的环境-地质环境(2)
地质环境的反馈作用,即地质环境受人类活动干扰后,对这种干扰所作出的某种响应。地质环境较容易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当人类活动的规模和强度超过了地质环境的承受极限后,必然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对人类活动做出反应。其实质就是地质环境在人类作用力影响下,对物质和能量的输入与输出的动态平衡关系进行调整:当人类作用力不大时,通过地质环境内部的调节能力,对外界的冲击进行补偿和缓冲,就可以完成这种调整过程,维持地质环境系统的稳定性,表现为不易觉察的、“隐蔽的”形式;当人类作用力增大,超过地质环境内部的调节能力时,地质环境只有通过剧烈的变动,才能建立起新的平衡关系,反馈就以“显露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营力或人类活动而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由此产生各种危害或严重灾害,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现象或事件。地质灾害按成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地质灾害,即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等;另一类是人类活动影响诱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
(一)地震和火山
1.地震
强烈的地震可以在瞬间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1000多年来,全世界约500万人在大地震事件中丧生。在地震灾害中,以构造地震最具有普遍性,危害也最大。地震造成的破坏可分为直接地震灾害和间接地震灾害。
直接地震灾害是指由于强烈地面震动及震动产生的地面断裂和变形,引起建筑物倒塌和损坏,造成人身伤亡及大量社会物质的损失。例如我国1976年7月28日发生的唐山7.8级地震,造成24万多人死亡,16万多人重伤,极震区的工业建筑物70%~80%倒塌或受到严重损坏,整个唐山市变成一片废墟。
间接地震灾害是指因强烈地震引起的山体崩塌,形成滑坡、泥石流;水坝、河堤决口或发生海啸而造成的水灾;以及未熄灭的火源、燃气管道泄漏或电线短路引起的火灾等等。地震火灾很容易发生,造成的损失往往也比较大。例如,著名的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大地震(8.2级),在离震中100km的东京,震后半小时内,有136处起火,全东京房子被烧掉2/3。在这次地震中毁坏的57万所房屋中有44万所是被大火烧掉的,丧生的10万多人中有5万多人是被大火烧死的。1933年8月25日在四川叠溪发生的7.5级地震造成水灾。地震导致崩塌下来的岩土体堵塞岷江,形成4个地震堰塞湖。震后45天,湖水堵体溃决,造成下游水灾,洪水纵横泛滥,长达500km,冲毁房屋难以计算,有2万多人被淹,5万多亩农田被冲毁。
地震预报是人类与地震灾害作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防震抗震的依据。地震预报应该包括何时、何地及震级大小3个方面。对于后两者,根据发生地震的地质条件的调查并结合历史地震的分析,可以获得较好的认识。通常是编制出全国或地方性地震区域划分图,把地震危险区划分出来,标明地震带的分布和各个地方未来地震的最大烈度值,从而推测地震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强度。研究未来地震发生的时间,应包括中长期和短期(或临震)预报。地震的区域划分实际上是一种地震的中长期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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