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与大农业开发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与大农业开发
一、土地利用
土地是一种生产资料,其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表明它能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同时又与人类的劳动和需求的多元化密切相关。荷兰学者闻克在《现代农业中的土地利用》一书中,将土地作用描述为:“人类为了从土地获取物质或精神上的需要,对土地实行永久性或周期性的干预。’也就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特性而对土地的生产利用。在强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的目标下,能否使土地的开发利用“既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之能力的发展”,就是当前人们所关注的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问题。这是对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利用概念的延拓和深化。
从持续发展的概念出发,土地的持续利用应该是:第一,土地利用是以维护或重建生态平衡为基础的。土地是深受人类影响的自然地理综合体,人们必然对其进行改造利用,但同时必须重视以建立具有良性循环的生态平衡为前提,从而保持土地生态系统的自维持和自稳定性。第二,以土地利用技术发展和更新为前提,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尽管人口数量猛增,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不断发出资源短缺的呼声,但科学技术的进步,扩大了资源可供利用的择选范围,增加了资源的多样性和可替代性。第三,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要依靠科学的政策和土地管理来保证。土地资源的退化,在很多情况下,并非土地产出增加而形成的,更多地是因为土地管理不善、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造成的。如果进行科学的管理,如荒山造林、荒坡种草,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土地的产出物质,而且亦有助于提高土地的质量。第四,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要从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优化出发。“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土地资源面积有限,其供给弹性为零。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使目前未被利用的土地到一定时期可以加以利用,但总量是既定的,因此要积极主动地面对人均土地资源拥有量减少的现实,协调好人地关系。这对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是至关重要的。
二、中国土地利用基本特点
主要土地利用类型——耕地、林地、草地,深受人为作用的影响,最能体现自然与人为因素相结合的是区域性分布规律。耕地,主要分布在沿海东部季风区,即大约在年均降水量400mm等值线以东的湿润半湿润地区,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90%以上,尤其集中在东北、华北、长江中下游、珠江三角洲等平原、山间盆地以及广大的丘陵地区。耕地中的水田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一线以南,即年降水量800mm等值线以南广大南方丰水地区,约占全国水田总面积的93%。旱耕地则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线以北地区,约占全国旱耕地总量的85%,其中以东北平原与黄淮海平原最为集中,占全国旱耕地总面积的 60%左右;其次是黄土高原、内蒙古、甘肃、新疆的山前平原,约占25%,其余15%左右的旱耕地则零星分布在江南丘陵与山坡地地区。
林地,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半部的山地地区,与耕地分布成交错互补状态,即耕地在平地,林地在山地。林地分布比较集中的有:东北的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完达山和长白山地,是中国最大的原始林地;其次在西南的川西、滇西北和藏东南一片,是中国第二大原始林地;再次是分布在南方山地,闽浙赣山丘、南岭山丘、雪峰山等地。另外西北的阿尔泰山、天山、祁连山也有小片林地分布。灌木林地分散分布在全国各山地,但以南方山区占优势。
草地,主要分布在西半部内陆区,即大约年均降水量400mm等值线以西的半干旱、干旱地区,包括东北的西部、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的广大高原、山地和盆地;其次也分布在400mm等值线以东的湿润、半湿润地区,如东北的三江平原和四川的甘孜、阿坝,各地的低平地上也有零星草场分布。
裸地,包括流动沙丘、戈壁、沙漠、龟裂地和裸岩与倒石堆等。流动沙丘、戈壁、龟裂地与干旱气候相联系,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高原的西部、青海的西部,与荒漠区相一致;其次也有分布在内蒙古中部和东部及沿海一带的。裸岩与倒石堆则多分布在中高山地区。
冰川,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与西北地区的高山带,海拔高程一般都在4000m以上。
由此看来,耕地、林地、草地等主要土地利用类型的区域分布,主要受水分等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所制约,以自然因素为基础,以人类生产活动为主导的综合影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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