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关系理论的历史发展(3)
唯意志论则过分强调人在人地关系中的主动作用。唯意志论者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依赖已经大大减弱,甚至已经是微不足道的。人类征服自然的巨大胜利使得他们陶醉,忘掉了自然可能产生的反作用和报复,他们过于自信已经认识和掌握的自然规律,从而认为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自然。这种忽视和贬低地理环境的影响,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唯意志论,实际上就是主张人类可以随心所欲地破坏和掠夺自然。片面强调“人定胜天”,必然使人们放弃对人与自然正确关系的研究,结果导致资源过度利用,使资源贫乏和枯竭,加剧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最终造成人地关系紧张与恶化的局面。我国在50年代曾一度出现过“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观点,认为只要人们具有敢作敢想的改天换地精神,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就可以极大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似乎可以是无限的。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类应该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这本身并没错。唯意志论的错误在于过分夸大了这种作用,以致忘掉了需要尊重自然规律,需要重视自然环境在人类生活和生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人类为了生存,在一定程度上就得依赖环境,使环境为我所用,因而人地关系从本质上来看应该是人类利用环境、改造环境的关系,但这与唯意志论是有根本区别的。
(5)或然论或然论又称可能论和人地相关论。本世纪初这一理论形成于法国,其创始人是P·维达尔—白兰士(Paul vidal de la Blache,1845—1918)。法国的地理学界只有一个学派,就是维达尔学派,地理学是按照他的人地相关思想发展起来的,他是法国近代人文地理学的奠基人。白兰士1866年毕业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其后曾长期在欧洲、中东及北美各地游历任教,和大自然的频繁接触提高了他对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深切体会。他利用从各方面取得的新资料,来从事人地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解释,是第一个吸收其他学科的有益观点并融会贯通而创造地理学本身学说的人。白兰士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无论是对地理事物的考察、解释还是分析,都受到历史观点的影响,尤其是对19世纪不少科学家所赞赏的进化论的吸收。对人地关系问题,白兰士竭力反对环境决定论的思想,环境决定论从未在法国地理学界立脚生根。他根据拉采尔的人类地理学第二卷,形成了自己的或然论观点。
白兰士主张研究人类和地理环境的相互关系,所以他的理论又被称为“人地相关论”。而地理环境决定论在人地关系研究中,却只强调人类受制于自然力,环境决定人类活动。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所在。白兰士认为,在人与地理环境的关系中,除了地理环境的直接作用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在起作用。认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不完全是环境统治的产物,而是各种因素的复合体,包括社会因素、历史因素、心理因素等。同样的环境可以存在着不同的生活方式,环境包括着许多种的可能性,它们的被利用完全取决于人类的选择能力。因而他的理论也被称为“可能论”。法国历史学家吕西安·费伯称这种理论为“或然论”。他用一句地理学家经常引用的名言来表达白兰士的人地思想:“世界并无必然,到处都存在着或然(或译机遇),人类作为机遇的主人,可以自由支配它们,由此可居于地理环境之上。”
“或然论”强调了人地关系研究中“人”的作用,认为不能用环境控制来解释一切人生事实,把人地关系的重心从自然转移到人这个积极因素上。他承认自然环境对于人类的某些活动具有直接影响,同时人类对于自然环境也有生理适应能力的种种事实。达尔文和拉马克就是对这些常见的,但往往被一般人忽视的生物现象作了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才得出了自然环境对于人体有必然影响的结论。但白兰士强调人类对外界环境的适应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拉采尔的环境决定论认为有机体处处居于被动地位,有机体对于环境最多不过是盲目地适应而已。
担任过巴黎大学教授的白兰士的学生J·白吕纳发扬并传播了他老师的人地相关思想。1910年白吕纳发表了《人地学原理》一书,在这一巨著中,他把维达尔的人地学观念更为系统化和提得更为明确。例如人地相关概念,白吕纳提出了“相关原理”,他在该书第一章中指出,各种地理事实彼此都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必须把他们复杂的相互关系研究清楚。就是说,他强调人之于地,地之于人,是相互影响的。他认为地面上的自然现象与人生现象,并非各自孤立,是相互联系的。他在该书中还提出了著名的人地学事实分类法,使得白兰士的思想概念更易于在课堂上讲授。这一项分类法被称为“三纲六目”,即①地面上建设事业的不能生产者——房屋与道路;②动植物的利用事业——耕地与畜牧;③经济上的破坏事业——动植物的滥杀滥伐和矿产的开掘。他在书中举出了几个小区域作为例证来阐明人地相关原理的具体应用。指出心理因素是地理事实的源泉,是人类与自然的媒介和一切行动的倡导者。他说:“心理因素是随不同社会和时代而变迁的,人们可以按心理的动力在同一自然环境内不断创造出不同的人生事实来。”他认为:“自然是固定的,人文是无定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常随时代而变化。”
白吕纳的《人地学原理》一书于1912、1919和1934年一再重版和增订,并被译成许多种文字。该书于1935年由任美锷、李旭旦合译为中文,钟山书局出版,长期被大学地理系用作教材,因而白吕纳的人地相关思想及其对人文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地理学界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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