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地理(5)
沿海地区
包括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 建、广东、广西等 11 省市区,土地面积仅占中国的 13.4%,人口占中国的 41.25%。这一地区城镇数量多,分布密、职能全、规模大,尤其是沪宁杭、 京津唐、沈鞍抚本辽(辽宁中部)3 个地区,是中国 3 个主要城市综合体(或 称城市连绵区),其中沪宁杭地区是世界 6 个巨型城市综合体之一。据 1990 年资料,这 3 个地区的土地面积仅占中国的 1.56%,却有大中小城市 33 座, 城市人口 3532 万人,占中国 467 个城市人口总数的 23.5%。 城镇较集中的其他地区有珠江三角洲(以广州为中心)、胶济地区(以 济南、青岛为中心)和闽东地区(以福州、厦门为中心)。 中部地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陕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 江西、四川、贵州、云南等 12 省,土地面积占全国 31.8%,人口占 52.25 %,城镇密集程度不及沿海地区,平均每 1.32 万平方公里有一市,主要沿交 通干线呈线状分布,特别是长江(以武汉、重庆为中心)、京广铁路(以石 家庄、郑州、武汉、长沙为中心)、陇海铁路(以郑州、西安为中心)、成 渝铁路(以重庆、成都为中心)沿线集中了这一地区的大部分大城市和中等 城市。
小城市和建制镇的分布较广泛和均匀。 边远地区 包括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西藏等 6 省区,土地 面积占全国 45.8%,但人口仅占 6.20%;城镇的数量少、规模小,55 个城 市呈点状散布区内,平均每 9.6 万平方公里有一个,除兰州、乌鲁木齐、呼 和浩特、包头、西宁为大城市外(彼此相距 200~2000 公里),其他均为地 区行政中心城市。西藏自治区是中国城市发展最薄弱、城镇分布最稀疏的省 区,土地面积达 122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 12.8%,仅设 2 市,全自治区城 镇人口仅 19 万人,城市化程度仅 8.9%,占全国城镇人口的比例极低,仅为 0.08%。 中国城市发展和布局的展望 随中国的“四化”建设进程,将不断涌现大 批新城市,进一步改造、发展老城市,较均衡地建设和发展不同性质、不同 规模的合理的城市分布体系,使城市的作用愈来愈大。 首先,中国的城镇化程度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990 年全国第四次人口 普查时,中国城镇化程度为 26.2%。
据预测,到公元 2000 年,中国城镇人 口将达 4 亿左右,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 12 亿的 1/3。 其次,城镇类型将更为多样。1982 和 1986 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中国 62 个 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并对其中的一些城市如 杭州、苏州、桂林等明确为风景旅游城市,以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但更多 的城市仍将作为不同区域范围内的经济中心而进行建设。 第三,正确贯彻“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 市”的方针,全面合理地安排中国社会主义城镇的等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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