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培育保护中存在的问题(3)
5.森林经营水平低,林木生长率低
中国森林普遍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森林多的林区多数没有进行森林抚育。西南林区的大部分,大兴安岭林区的一部分,由于历来没有建立森林的经营机构,森林只能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在已经建立了林业企业的林区,也有一半左右的面积没有建立林场,森林仍然无人管理。正在采伐的林场,至多只能按时完成迹地更新,一般也无力进行抚育性采伐。大部分人工幼林和一部分天然幼龄林中,都存在林分过密问题,有的因为没有疏伐,林木十分拥挤,大部分处于严重被压境地,影响生长,并使林分状况不稳定。有的在林分改造时,采伐强度过大,破坏了林相。中龄林一般是林木生长高峰时期,但目前中龄用材林中有950多万公顷急待抚育间伐,而实际每年抚育间伐只有100多万公顷。对近期不采伐的中、壮林和过熟林,由于不进行疏伐、生长伐或卫生伐,也影响了材积生长率和加重了自然枯损。
缺乏科学经营管理的后果之一是,使中国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欧亚两洲自然条件相近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具体情况如表2。
后果之二是,每年减低林木生长量,实际上是浪费了大量的木材资源。据江西省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杉木人工林间伐结果表明,间伐后第二年开始超过伐前的蓄积量,到第四年蓄积量平均每年增长20%。黑龙江省巴彦县从1962年以来,对全县1.6万多公顷杨桦次生林进行两次抚育间伐,除了生产木材20多万立方米,小杆50多万根以外,林木蓄积量由1962年的79万立方米增加到目前的140万立方米。据粗略估算,中国中龄以上的林木,如全面进行抚育采伐和更新性采伐,每年大约可以多生产几百万立方米木材。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限于国家经济力量和技术水平的原因,也有认识、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原因。从指导思想方面来说,由于对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中维护良性循环的主导作用认识不足,因而在农、林、牧业的发展关系上,长时期存在重粮轻林、重采轻造等偏向,甚至只把森林看作是“原料库”,只向森林索取,而不重视培育。在采伐中忽视了森林“破坏容易恢复难”这个特点;在计划投资等方面,单纯从增加木材产量的角度考虑,而未能按照森林生长规律,从全面经营好森林的需要作出合理安排;从政策上来说,在执行林业政策中由于受到种种干扰,致使林权不稳,政策多变,“谁种谁有”的政策遭到侵犯,挫伤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此外,在林业生产中,劳动报酬未能很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木材价格偏低,对林业的经济扶持不够等,都对森林培育、保护有很大影响。在技术和工作上,主要是未能严格掌握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造林中对科学造林重视不够。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偏重于营造人工林,对封山育林有所忽视,而且造人工林又强调大面积地营造纯林,未能因地制宜地提倡乔、灌、草相结合和注意发展混交林。在林种的安排上,比较重视用材林,对水源林、特用林、薪炭林重视发展不够。
归根结底,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培育森林和开发利用森林必须遵循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认识不足,而违反了这些规律必然要受到自然的惩罚。事实上,在森林受到严重破坏和严重过伐的地区已经形成两种恶性循环:一种是由于森林减少,引起气候失调、水土流失和地力衰退,造成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恶化,产量降低。为了弥补农业产量,特别为了解决山区口粮,增加群众收入,就进行毁林开荒和乱砍滥伐,进一步减少了森林面积,扩大了生态性破坏。这样,又导致自然灾害加剧,使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更加恶化。另一种循环是,越集中过量采伐,导致可采资源越减少,限制了木材生产量的增长,加上综合利用率低,浪费大,使木材供应更感不足。为了以较少的投资保证满足对木材的急需,就尽量在已开发的林区加大原木产量。这样,又进一步加剧了集中过量采伐和可采资源的日益减少。这两种恶性循环现在已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并已采取一些重大措施加以改变。但森林的恢复非短期能够见效,要彻底改变上述状况,还需要全国上下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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