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丰收的生产节日(6)
招鱼祭在三月一日举行。早在二月二十七日,同一个互助捕鱼组织的成员要在船长家集体住宿,共同检查火把、渔具与船只的准备情况。三月一日早晨,船员头戴银盔,佩挂胸饰,集体将船抬到海边。船长杀鸡,滴血在木盘内,每人以食指蘸鸡血涂于船和岸边的礁石上,祈求飞鱼丰收。并用小竹筒33个,涂上鸡血,以示小船出海捕鱼也获丰收。然后,人们起立,高举盔帽,怪声高呼跳出船外,以示驱鬼。接着将渔船推入海水,作为即将出海捕鱼前的试验。最后拿出已杀的鸡,大家回村煮食。招鱼的祭仪就算完成。
三月二日上午举行丰渔祭。出海捕鱼的人在一起共宿,吃当地特产的芋头和鱼,并求神灵保佑丰收。然后在一位持一根长木棒鱼网,另一位持一把木桨的两个主祭人的带领下,来到船边,各人都抓一把沙投入自己的木船,默祝打到的鱼如同沙子一样多。又以海水洒进大船,祝祷大海将船带到飞鱼最多的地方。各人回家后,还要抚摸专晒飞鱼的竹竿,预示今年要捕很多飞鱼晒在这里。
从三月三日晚开始,进行夜间捕鱼,这一晚上要过夜渔祭的节日。由第一条引领入海的船长为祭司,在船头杀一头猪,让血流进海中。又在船头置一个盛满水的瓮,放入一把船桨,并用小瓢盛粟与清水洒入大海,以祭飞鱼之灵。祭毕开始夜间捕鱼,以这一条船第一次出海的收获多少来卜算今年渔业是否丰收。从此开始,诸渔船每夜出海捕鱼,各船长都要携带一个带鸡血的小竹筒,并将它塞在第一次捕到的飞鱼嘴中,这条鱼放在船上,不带回家中。经夜渔祭后,大家白天集中休息,夜晚出海捕鱼,连续一个月后,给每人分配已捕得的飞鱼,然后分散回家。
五月一日,是举行“昼渔祭”的节日,过了这一节日后,就开始白天捕鱼,用钓丝钓鱼,可以获得除飞鱼外的其他种类的鱼。可见他们的节日祭仪与渔业生产的关系十分密切。
居住在湖南、广西等地山区的瑶族,过去主要以从事狩猎为生。现在滇桂边界的蓝靛瑶人,还经常从事狩猎活动,猎获物按照“见者有份”的习俗进行分配。除枪手多得一份作奖赏以外,其余的全部平均分配,连外寨来的客人也可以得到一份。他们在农历三月初三要过“干巴节”。从二月下旬开始作准备,决定在节日上山打猎的村寨,要烧炭、修枪、春火药、打码子(枪砂)等;决定节日下河捉鱼的村寨也备办有关的用具。家家用糯米制粑粑,酿酒以备节日食用。到节日清晨,男子扛枪上山猎兽,猎得后大家平均分配。妇女在家宰杀鹅鸭,制作五色糯米饭,准备丰盛的宴会。下河捉鱼的也于清晨出发,一天所得的鱼也是平均分配。到夜晚,大家互相走访,饮酒吃肉,将一部分鱼和兽肉制成有特色的佳肴,剩下的就放在火塘上方,慢慢烤干,做成美味的“干巴”,用以招待亲朋好友。这就是干巴节名称的由来。
云南省鹤庆县东、西山区的彝族人黑话支系,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要过一个“巴乌节”,即打猎归来,庆祝猎获丰收的日子。过去这里的猎人每逢猎获野兽以后,都要当即开剥猎物,将兽头交给组织指挥人,兽皮归开枪命中者,兽肉则交给有关的人去烧烤。随后,猎手们拿兽头的在前、披兽皮的在后,其他猎人扮成兽类尾随在后,跳起欢乐的巴乌舞,共庆狩猎的成功。兽肉烤熟后,大家停止歌舞,共享美味。后来逐渐演化为定时举行的节日。届时,以12面木鼓、12面铜锣、12支唢呐(闰年时用13之数)组成乐队,由36名年轻姑娘分别披上虎、豹、熊、鹿、麅子、麂子、狐狸、兔等毛皮,或头插锦鸡、鸟雀的羽毛,扮成各种鸟兽,围着火堆起舞,模仿兽鸟叫声,并表现它们的各种姿态。而猎手们则手持钢叉、弓弩,围住装扮成兽鸟的“猎物”,以相反的方向旋转跳舞,边跳边作狩猎的动作。这一天节日,也就称为“巴乌节”。除此以外,还有耍龙灯、狮灯、白鹤灯等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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